平顶山煤炭技师学院关于学生安全教育的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0-05-26

平顶山煤炭技师学院

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在校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 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指取得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 安全教育总论

第五条 对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学院各部门应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第六条 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及不同类型的学生特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特定宣传教育日(如“11.9”防火宣传日)等特殊时期,均要适时开展安全教育,搞好安全管理。

第七条 学院学生科工作人员及学管人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要注重安全知识、纪律观念和防范技能技巧的普及与强化;要善于利用已发生的事故案例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骗、防火、防特、防病、防毒、防溺、防其它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运动类损伤、纠纷类损伤、高空坠落)等方面的教育,努力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第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应主动接受学院开展的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各项法纪法规,强化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基本的防范技能;学生有义务主动配合学院(尤其是学生管理工作者、保卫人员、公寓管理员)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积极报告各种事故情况和安全隐患。

第三章 新生入学及毕业离校安全教育

第九条 学院学生科工作人员及学管人员必须在新生入学时和毕业生离校前夕有针对性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条 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是防范针对新生发生的传销、诈骗、盗窃和推销伪劣产品等行为。学生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新生见面会、学生安全教育专题大会的机会进行纪律宣讲和安全教育,并引案例警示学生,避免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新生报到期间,学院学生科工作人员及学管人员有义务提醒新生增强防范意识,防止被偷、被骗;督促新生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随身尽量不要携带大额现金,余款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加密,且一般不要用自己的生日、学号等易被破解的号码作为银行卡密码,密码不向周围任何人泄漏;离开宿舍时要锁好箱柜、抽屉和大门;外出时应履行必要的请销假制度。发生失窃要及时向学院学生科工作人员及各学管人员报告;

第十一条 毕业生毕业离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防范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学院学生科工作人员及学管人员要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要求毕业生一如既往地严格自律,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做到不酗酒、不滋事,不打架,不铺张浪费、不乱扔杂物、不随意焚烧废弃物、不高声喧哗等,并按学院规定办理好各项离校手续。

第四章 日常安全教育管理

第十二条 学院学生科工作人员及各学管人员要本着以人为本、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的思想,树立安全意识,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遵守社会公德,做到讲文明、讲礼貌,防范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注重学习各种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 组织学生校内外的课外活动,须经联院领导同意,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夜间晚归、无故夜不归宿、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等不良现象;要保管好个人的现金、电脑、手机、等贵重财物;注意安全用电,严禁使用各种违章电器,严禁违章操作各类电器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擅自拆卸公寓楼内的各类电器设备,遇到故障应及时向职能部门报修;不得在公寓燃点明火,不攀爬高楼窗台或隔离护栏;人离开宿舍要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锁好箱柜大门等。

第十六条 学生要注意个人饮食卫生,注意学习饮食保健知识。按时进食进餐,做到不抽烟、不酗酒、不吃不洁食物和腐败变质食物,不到校外卫生清洁没有保障的小饭馆、小摊点吃饭;预防各种急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胃肠疾病、中毒事件的发生;生病要及时就医,预防传染性疾病,对传染性疾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并请医务室人员及时进行相关处理,严防疾病的漫延与传播。

第十七条 学生要注意加强体育锻炼,增强抵抗能力;剧烈运动后不热身冲凉、不大量饮用冷开水、饮料等,注意根据天气情况随时增减衣服。

第十八条 平时要积极主动搞好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养成勤打扫、勤洗手、勤洗衣物、勤晒被褥、勤开窗通风等良好生活习惯。

第十九条 学生外出办事、购物、游玩或探亲访友等要注意遵守社会公德,注重文明礼貌;乘坐车船或游览名胜风景点等要做到自觉购票,不与他人发生争吵与纠纷;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陌生人接触要谨慎,不轻信他人,不在人多拥挤的地方久留,防止被盗、被骗或被抢等。

第二十条 参加兼职工作或勤工助学的同学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应通过正规部门签订合法劳动合同,防止受骗和引起劳务纠纷;禁止学生到有损身心健康、或安全难以保障的地方去兼职或打工。学生还应注意不随意把个人家庭的住址或有关号码告知他人,防止家庭成员上当受骗。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避免单独出游。

第二十二条 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事故,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发生意外事件,学院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五章 节假日安全教育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使同学们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各有关工作人员要对学生开展节假日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校园的安全与平安。

第二十四条 寒暑假离校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返校;离校后学生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相关条款,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学管人员必须在放假前一天的中午12点之前将离校学生具体数字报系部,汇总后上报学生科。

第二十五条 “清明节”、“五一”、“端午节”、“十一”、“元旦”等国家法定节日放假,学生应按时返校,如特殊情况不能归校的应及时向各学管人员请假;各学生班长必须于节日后最后一天将各班返校情况报告各学管人员,汇总后上报学生科。

第二十六条 学生假期离校前要存放好宿舍内的个人物品;学生外出旅游或探亲访友要告知家长、亲人和各学管人员,同时应尽量结伴而行;远途旅游最好参加正规的旅行社,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第二十七条 假期留校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平顶山煤炭技师学院宿舍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留宿他人,注意防火防盗;中途离返校要向各学管人员和公寓管理员报告,并办理相关的离校返校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参加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必须听从安排、服从领队的统一指挥与管理;暑期炎热,为了安全起见,不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等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第六章 网络安全教育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保障良好的教学秩序及校园网络的运行安全,学院学生处及各系部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学生遇到紧急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1)拔打当地警方110;

(2)拔打亲戚朋友的电话;

(3)拔打学院学生科和保卫处值班室电话;

(4)拔打所在学管人员的电话等。

第三十一条 发生在校内的学生伤害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的处理,将参照本规定进行具体妥善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学院学生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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