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煤炭技师学院
调课管理规定
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调整是指因故改变学生上课时间、地点、更换任课教师、停止原定的部分课程教学等事宜。
二、课程表下达后,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有下列特殊情况方可申请调课:
1、在执行课程表过程中,发现排课有不妥之处,在教学资源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需要调课者。
2、学院举行大型活动,学生或教师必须参加者。
3、任课教师参加大型教学或科研活动或因公出差者。
4、教师本人患病或教师及亲属发生意外情况者。
5、教学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按原计划上课者。
三、为有效控制调课数量,实行调课次数限制措施。
1、调课次数:除上述第4条原因导致的调课次数,每学期每位教师最高限3次。
2、教务科对每位教师建立调课档案,及时记载调课情况,每位教师调课次数超过3次时,教务科不再审批办理调课手续。
3、因教师本人患病或教师及亲属发生意外情况导致的调课,须按学院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履行正式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调课手续,此调课不计入调课次数和调课人数核算。
四、调课程序
1、凡需调课者,任课教师本人至少提前1天提出申请。首先登陆学院教务处网站,从表格下载栏目下载《课表调整申请单》,按要求详细填写(一式两份)。
2、由任课教师报教务科审批。
3、教务科根据调课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审批后的《课表调整申请单》一份留教师,一份留教务科存档。
4、凡调课者,由调课教师负责通知调课班级学生、相关教师及授课地点设备管理人员(如多媒体教室开门及设备开启、实训室开门及设备开启等),按调整后的课表上课。
5、因故来不及办理调课手续者,应采取电话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先向教务科上报并说明理由,由委托人提前安排相关事宜并通知到班级学生,并于当天到教务科补办调课手续。
五、为严格控制调课,每位教师每学期调课不允许超出3次,凡超出者,均构成调课教师教学事故。
六、凡未经教务科批准个人私自调课者,经核查属实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科,本办法从下达之日起执行。
教务科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