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职工发放荣誉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7-30


发布时间:2024-07-30文章来源:人力资源部浏览次数:1426


校属各院系部门:

根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对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职工发放荣誉金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煤炭系统工作时间,男职工满30周年、女职工满25周年和符合国家规定提前退休工种男职工25周年、女职工20周年的全民职工均享受荣誉金。

二、各单位填报《2023年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金发放花名册》及《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登记卡》纸质表各一份。(注:荣誉金登记卡照片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基层单位审核意见处不用盖章,荣誉金发放花名册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制表人签字)

三、凡符合享受荣誉金条件的职工,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准重报,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跨年度申报的,按原符合享受荣誉金年度的标准发放。

四、以上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395427285@qq.com邮箱中,纸质材料于8月1日前送至主7号楼东单元一楼东户,请各院系部门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发放荣誉金标准为每人8149元。

联系人:孙静 电话:13503427057(67057)

人力资源部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登记卡.docx

附件2:2023年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金发放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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