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19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2]111号文件要求,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

二、申报要求

(一)理论研究成果

1.论文类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5日。主题可涵盖国际教育信息化比较研究、国内教育信息化进展研究,信息技术促进师生发展及创新人才培养研究,个性化教育、智慧教育、混合学习等新型教育学习方式研究,基于“互联网+”、AR/ VR、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的教育应用模式研究,在线教育及其与线下教育融合研究,STEM、创客、疫情+在线教学等教育模式研究等方面。为促进全省教育信息化经验交流,在《河南教育信息化》电子期刊发表的文章,亦可参评论文类成果。

2.著作类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等,须取得ISBN统一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内容以教育信息化或网络安全为主题,具备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出版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3.调研(研究)报告。须为在信息化或网络安全工作实地调研中生成的,且被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时采纳,并在现行规章制度或政策文件中得到体现、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调研类成果。调研(研究)报告生成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成果完成人10人以内。在全省得到推广应用的制度规范或信息化建设、评价(评估)标准亦可作为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

(二)创新应用成果

1.区域类应用成果。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20年1月1日前已开始应用),惠及本区域80%以上中小学校,并在教学应用、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果完成人数在10人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要完成人应为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且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其他完成人应为项目的实际参与者,既可以是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也可以是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

2.学校类应用成果。成果应在至少一个学科的全体教师中得到普遍化、常态化应用,或在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研究、队伍建设、学生发展、教育管理、后勤保障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创新性,在促进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果完成人数在10人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要完成人应为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应为学校在编人员。其他完成人应为项目的实际参与者,既可以是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也可以是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

三、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1.申报时间:2022年4月18日—5月18日。

2.申报网址:http://www.rcloud.gov.cn申报。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或项目参评指南等相关内容。

3.教育信息化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各本科高校推荐数不超过20项,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10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不超过2项。每名成果完成人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申报不超过2项。

4.申报人在评审系统内填报的人员排序须与申报材料里人员排序相一致;申报理论研究成果奖的,申报人须与论文、著作发表时的署名相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宣传、组织和推荐上报等工作,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

2.参评教职工按照附件中的时间要求,按时注册在线提交。

3.各项目报送要求、注意事项、及参评表格见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4.联系人:李宁(61806

教务处 科研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机构登记表.doc

附件2: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请书(理论研究成果  2022年度).doc

附件3: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创新应用成果  2022年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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