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煤炭技师学院关于加强学生自习课教学管理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20-05-26

平顶山煤炭技师学院

关于加强学生自习课教学管理的规定

针对目前我院中职学生班级多、学生人数多、教室紧张,学生无固定教室上课或自习的情况,为了加强学生自习课的管理,减少学生自习期间不按时在校自习等现象的发生,特对学生自习课的教学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1、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要充分利用学院现有的教学资源,排课要做到科学合理,尽可能在正常上课时间每天安排6节课。每天的自习时间要在班级课表和学院总课表上注明“自习”字样,以便学生按课表进行自习。

2、在自习(晚自习,下同)课期间,要合理安排(专业班级学生进行详细定位)各专业、班级学生到指定地点自习。学生因事或其他情况不在学院自习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请假,不到指定地点自习要告知辅导教师并履行签到手续,没有签到或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自习课私自外出违反学习纪律论处。

3、自习课期间,学生原则上到自己所管楼层教室内自习,教务科对学生自习情况作出详细的安排,并在每学期开学后执行。

4、晚自习时间,学生必须到安排的教室、实训室等场所自习,教务科根据课程表中教师上课情况,合理安排教师晚自习辅导、答疑,并要求教师每天在晚自习辅导答疑期间点名,并将未参加晚自习的学生上报教务科。

5、继续实行晚自习辅导答疑签到制度,参加晚自习辅导的教师,在上课前10分钟和下课前后5分钟到教务科值班室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岗,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6、学生晚自习时间必须按规定到教室、实训室等指定场所上晚自习,并接受教师考勤,当晚的考勤情况于第二天上午9点钟之前报主管学生工作的科长,及时了解未参加晚自习学生的情况及原因,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学生科和院领导汇报。

7、晚自习辅导的教师,应积极准备好答疑内容,做到认真负责,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作耐心细致的辅导。

8、辅导教师要利用课余时间或晚自习时间,及时了解学生对所讲课程内容的掌握情况,以利于及时调整授课方法及讲授内容。

9、教学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当天晚自习辅导、答疑教师的到岗和学生参加晚自习的情况,教师不得提前离开答疑教室,教务科教学值班人员要不定时抽查教师辅导答疑情况,发现擅自离岗者报督导处并按空岗处理。

教 务 科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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